自动驻车、自动泊车等智能功能普及后,不少车主养成了"停完就走"的习惯。但广西崇左一起终审判决提醒大家:智能辅助替代不了基本操作规范,疏忽可能要自担三成损失。据中国法院网近日报道,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洗车场车辆失控伤人案作出终审判决,明确此类"非道路交通事故"可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规则归责,车主承担70%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
一、法律看点:不在公共道路上,也可能参照"交通事故"处理
2025年2月,廖某驾驶新能源汽车到龙州县某洗车店洗车。停车时他没有把挡位挂入P挡(驻车挡),车辆仍处于D挡、仅靠自动驻车功能制动,随后下车离开。洗车店员工林某作业时不慎触碰电门,车辆瞬间前冲,致林某受伤住院9天、支出医疗费1万余元,车辆及店内财物亦有损坏。因协商未果,林某起诉索赔各项损失5万余元。
一审曾驳回林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崇左中院二审予以改判,理清了三层法律关系。其一,事发地点是洗车店内部封闭作业区域,不具有公共通行属性,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道路",因此不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其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该解释处理。车主廖某未按操作规范挂入P挡即交付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规定,是事故主要原因;林某作业前未做基本安全检查,自身亦有过错。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规则,法院酌定廖某承担70%责任、林某自担30%。其三,交强险的公益属性决定其适用范围可以适度延伸,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林某各项损失未超限额,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3万余元。
二、类似事故,当事人怎么做
河南博迈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这类纠纷可以从三个方向减少损失:一是驾驶人离车前坚持"人离、P挡、手刹、熄火"四步闭环,自动驻车只是辅助功能,不能替代物理锁止;二是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现场证据,包括车辆挡位状态、场所监控录像、车辆后台数据、就医记录等,非道路场所的事故没有交警事故认定书支撑时,这些细节尤其关键;三是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主张交强险先行赔付;商业三者险能否适用常有争议,需要结合保险条款与事故性质具体分析,不宜轻易接受"保险不赔"的口头答复。
三、律师怎么推进此类索赔
此类案件的代理重点在"定性"与"比例":先判断事故性质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事故,确定法律适用路径;再围绕双方过错逐项举证,争取有利的责任比例;损失核算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需要票据与鉴定意见支撑。广西普法此前发布的同类解读显示,法院在此类案件中会综合双方过错程度、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关联度酌定比例,个案结论并不完全相同。高宇东律师提示,事故发生在停车场、小区、洗车店等非道路场所时,不要因为"不算交通事故"就放弃索赔,交强险的保障功能在多数情形下仍可延伸适用,先厘清法律关系再谈赔偿,才不会吃哑巴亏。
从赔偿顺位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确立了交强险先行、商业险按合同赔付、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补足的次序,非道路事故参照适用时同样可以主张这一框架。证据层面,车辆行车数据(EDR)的调取时机很关键,拖得越久灭失风险越高;对洗车、维修、物业等经营场所而言,作业前验车、书面确认车况,既是日后免责的抗辩证据,也是安全管理义务的体现。双方证据越完整,责任比例的争议空间就越小。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处理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河南博迈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屏路7号1幢1单元2层。
